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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家庭发展中心区域热点:家庭为主托育补充,打造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广元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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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07-13 17:3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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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家庭为主托育补充,打造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广元模式
昨日,记者从市卫健委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促进我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日前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具体实施意见。
各县区今年底至少建成一个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据了解,我市将按照“家庭为主、托育补充、安全健康、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政府统筹、齐抓共管、渐行推进、整体发展”的工作思路,把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纳入“十四五”规划编制,建立完善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规范管理体系和服务供给体系,开展多种形式婴幼儿照护服务,不断满足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
到2020年底,市城区、各县区将至少建成1个以上具有带动效应、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到2025年,市城区、县区城区具备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和居民小区、居住人口集中的镇达到应建尽建,基本形成以市、县区城区为龙头、乡镇街道社区为主干、居民小区为基础的婴幼儿照护服务网络。
我市将充分利用医疗卫生机构、社团组织等资源,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专家库,依法成立托育服务行业协会,完善市、县区、乡镇婴幼儿照护服务师资培训体系,按照相关行业标准,通过社团组织举办家长学校、孕妇学校、父母课堂等对群众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知识培训,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广泛发展。
同时,充分发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作用,做好新生儿家庭访视和婴幼儿健康管理、预防接种等服务,建立完善婴幼儿生长发育评估机制,开展科学喂养、疾病和伤害预防等健康指导,重视早期干预,确保患病婴幼儿得到及时治疗和服务。加强基层医疗健康指导,将婴幼儿照护服务向农村延伸。
建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扩大普惠性托育服务有效供给
根据我市人口空间聚集态势,在新建居住区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规划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并与住宅同步建设、同步验收;老城区和已建成的居住区无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的,要限期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8个托位规划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在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中,统筹考虑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城镇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设施规划建设要充分考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婴幼儿的照护服务需求。
举办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在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机构编制部门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注册登记;举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在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经核准登记后,应当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的《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及时向辖区卫生健康部门备案。
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建设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扩大普惠性托育服务有效供给。发挥妇幼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童福利机构、残疾人康复托养机构以及高等、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等婴幼儿照护人才培养单位积极性,提供多元化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来源:广元晚报)
文/BBunion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