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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实施育儿假应多渠道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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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03-30 09:5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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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探索实施育儿假应多渠道发力
“育儿假”,是给予婴幼儿父母的一项社会福利,近两年,我国也开始推行这项政策福利。“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出探索实施父母育儿假。那么,父母育儿假该怎样实施,如何避免“纸上福利”,如何破解一些父母“不能休、不敢休”的尴尬?
一个积极的信号
随着时代发展,要求男性也参与抚育幼儿过程、为女性分担抚育责任的呼声开始高涨。今年全国两会上,有代表委员也提出夫妻同休产假、把丈夫带薪陪护假写进劳动法等建议,让夫妻共同承担育儿责任的话题再次升温。
“如何为育龄父母提供更完善的家庭友好支持政策,是社会的核心关切。实行父母育儿假是回应社会关切、为夫妻提供一定宽松的育儿环境的政策探索。”中国人口学会副会长、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陆杰华对中国商报记者表示,育儿是比较漫长的过程,父母育儿假的意义在于体现出政策制定者对女性生育的关怀,是一种积极的信号。
据了解,2019年5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探索试行育儿假。中国商报记者了解到,目前育儿假在我国还未全面实行,但已有地方对此进行积极探索。
在父母同休育儿假方面,2020年5月1日起施行的《福建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明确,在落实已有产休假的基础上,鼓励用人单位在职工子女三周岁以下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十天育儿假。去年9月,湖北省咸宁市也提出在有条件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婴幼儿父母均可申请育儿假,育儿假时间最长可至婴幼儿年满一岁。
有人欢喜有人忧
丧偶式育儿、隐形爸爸等网络热词走红的背后是部分女性独自担负育儿责任的无奈。对于她们而言,正处探索阶段的父母育儿假是长久以来的期待。
一位二胎妈妈告诉中国商报记者,丈夫将本该由双方共同承担的育儿责任看作她的个人分内事,下班后也少与孩子互动。“希望丈夫参与育儿,让他理解我的辛苦,养成陪伴孩子的意识,让孩子健康成长”。
“育儿压力无人分担,全职带娃难以重返职场。”“女性在求职时易受差别对待,生育有碍职场晋升。”……由生育带来的职场压力,也使适龄女性格外希望父母育儿假的落地。
“如果男性与女性一样需要休育儿假,可能会缓解女性的职场压力。”有网友如此表示。
不过,在获得众多人点赞的同时,父母同休育儿假也让用人单位感到压力。北京市某事业单位财务处处长张岚(化名)对中国商报记者坦言,如果员工请假与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冲突,单位会承担很大的风险和损失,因此自己会多考虑一下。面对员工的请假申请,不批准休假的情况也较为常见。
“对于法定带薪休假,我们能够落实,但也经常因此出现有工作任务没人做的情况。如果家中有婴幼儿的员工都要休育儿假,必然会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转。”哈尔滨市某企业董事长对中国商报记者表示。
哈尔滨市一家经营风电相关设备的民企负责人同样告诉中国商报记者,目前自己也需要在周末加班,才能维持企业正常运行。“考虑到用工成本,除年假、产假等必要的假期外,其他的休假确实在我能力范围之外”。
如何有效落实
“父母育儿假的实施目前处于两难境地,在为育龄夫妻提供政策支持的同时,势必增加用人单位的用工成本。其结果可能是用人单位不愿聘用育龄期男女,或更倾向于只招收男性,从而引发更多的就业问题。因此,在实施方面,还是要通过规定假期长短、完善配套方案才能真正发挥效用。”陆杰华建议,通过减免企业税收等方式,让政策为企业带来利好,使企业愿意雇用育龄父母,并引导模范企业执行政策。
在保证父母育儿假落地、给予适龄家庭更宽松的生育环境之余,育儿使家庭产生的许多直接经济费用和间接机会成本,也同样不可忽视。为缓解育儿压力,还需多渠道发力。
中国商报记者注意到,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有代表委员对此建言献策。全国政协委员、湖北省首义律师事务所主任谢文敏建议,将生育成本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对为生育女职工提供特殊保护的企业给予一定补贴和优惠政策,加强对就业性别歧视问题的监管,加快建设普惠性托育机构。在税收政策方面,将三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支出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为生育父母提供更有利支持,仅靠育儿假是不够的,还需完善家庭友好政策。建议在家庭计税时按照人口计税,对人口多的家庭适当减免税收。此外,在教育、购房等育儿的各个环节提供优惠。”陆杰华说道。
“建议提高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优先保障婴幼儿营养、健康和早期教育。探索推行免费产检及分娩。加快建设更多育儿机构,三至五岁幼童免费入园入托,同时鼓励退休老人参与幼托。”人口学专家、美国威斯康星大学研究员易富贤对中国商报记者表示,还应为适龄青年提供更优惠的房贷和租房政策,城市住房设计也应“宜生”,有利于主流家庭养育孩子并照顾老人。(来源:中国商报)
文/BBunion编辑部